浙江/宁波-202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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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申请人: 本澄清、修改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澄清、修改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澄清、修改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投资****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复合型生态廊道,设置生态防护绿带及配套设施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广场、景观设施小品等。绿地面积***** 平方米,硬质园路铺装面积 ***** 平方米,同步建设给排水、景观照明、监控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建设地点:位于慈溪杭湾金融港板块内。 *.* 招标范围:本项目绿化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且从****年*月*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元(按招标控制价的**%确定业绩金额)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元(含税)、暂列金额为 *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元(含税)。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即招标控制价下浮**%(含)至下浮**%(含)。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等已作调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校区南侧配套工程(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校区南侧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及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预算书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进入系统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中备注二修改为: *、投标人应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填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招标人: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联系人:金佳威************* 监督部门: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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