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3-31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2027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重庆-2026-03-31 00:00:00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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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卓秋鼎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年度食堂大米、面、面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单价
包 *(标的物种数:*)
保证金金额:*,***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需求描述大米采购
*.* 元* 家
包 *(标的物种数:*)
保证金金额:*,***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需求描述面条采购
* 元* 家
包 *(标的物种数:*)
保证金金额:*,***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谷物细粉
需求描述面粉采购
*.* 元* 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 **:** ~ ********** **:**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二)采购人将以线下所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 (三)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 ********** **:**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会议室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会议室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基本信息中采购标的分包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 (立即申请转账
保证金收款开户行:重庆农商行梁平支行
保证金收款账户名: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
保证金收款账号:**** **** **** **** ***
注:请按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开具保函,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其他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下载。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联系人:李宗霖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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