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保洁中心委托,就九龙湖镇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九龙湖镇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每日按时将九龙湖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招标人要求清运的非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镇海区指定垃圾处置点。
服务规模:非居民厨余垃圾***吨/年(预估量),非居民其他垃圾****吨/年(预估量)。实际垃圾清运量与预估量发生增加或减少的其中标的全费用固定单价不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并承担该项规定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预算总金额:******元/年(预估)
最高限价: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元/吨,非居民其他垃圾收运**元/吨。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四、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或致电电子投标及技术支持电话:*************阳光采购平台信息技术部:*************天谷**:************ 转* 天威诚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