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
2026-03-31
福建/南平 审批|立项|规划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
福建/南平-2026-03-31 00:00:00
福建/南平-2026-03-31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函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南平市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松溪县城东工业园,项目建设规模为**********;/*,外排废水为混合废污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新建*****尾水暗管排放,采用自流排放方式排入松溪,松溪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二、经专家审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符合基本要求,排污口设置基本合理,论证结论总体可信。我局原则同意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名称为南平市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排污口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废水排放量为**********;/*,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一级*标准及表*标准。
三、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四、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污水处理厂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五、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较大变动,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批。
六、上级排放标准、政策如有调整,执行最新标准。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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