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03-09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 |
江山市市级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为做好我市****年市级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我市林业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上述项目的建设主体和实施山场面向全市公开接受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申报对象:江山市行政区划内的村级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国有林场、家庭农(林)场、涉林企业、林业经营户、能做好各林农工作的业主等。
*.申报条件
(*)林地所有权属于江山市且在江山市域内;
(*)初植苗木规格地径*厘米以上(含)的造林基地,或造林*年以上(含)的中幼林,但不包含竹林、经济林等项目的山场;
(*)森林质量提升连片实施面积**亩以上。
*、申报材料
(*)江山市****年市级资金森林质量提升申报表;
(*)山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人与申报对象一致,需提供山场林权证;如山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人与申报对象不一致,需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如联户委托实施的需有实施委托书复印件,如原件备查;
(*)属于村级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所有的,须经公开招投标,招标材料报江山市林业局备案,如在限额范围内须出具证明。
*、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到山场权属所在地乡镇(街道)林业站(林业干部)处申报,经乡镇(街道)林业站(林业干部)初步规划后,报送至市林业局国土绿化科。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月**日止。
*、立项原则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立项山场:
(*)总量控制。以市级安排的项目费用额度为基准;
(*)自主经营山场优先。森林抚育项目自主经营且自主实施的优先安排;
(*)区域优先,交通方便优先。
*、建议技术要求
清杂除蔓、定株、割灌除草、综合抚育、修枝、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抚育措施:要求劈除所有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杂灌、杂草、小竹、藤本、荆棘、高植狼衣等,平铺山场内,对阔叶乔木树种和杉木进行选育定株,保留优势植株,伐除歪倒树枝、下部树枝等,并对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条件不畅的林分进行修枝。
*、完成时间要求
在****年**月底前按时完成。
*、实施及补助办法
申报并确认立项经作业设计后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主实施。
验收合格后以补助形式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一次性拨付给各实施主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林业局国土绿化科***室(市区江滨四区***号)联系人:刘子强;联系电话: ***********(******)
(*)各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林业干部)。
附件:江山市****年市级资金森林质量提升申报表
江山市林业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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