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董家口港区临港散货加工项目配套输送流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31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临港散货加工项目配套输送流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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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董家口港区临港散货加工项目配套输送流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技术部分汇总规则调整为: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 * 位,并且小于等于 * 位,取去掉 * 个最高分、去掉 * 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 *位,并且小于等于 ∞位,取去掉 * 个最高分、去掉 * 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评标办法正文中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不设置异常低价指标或低价风险最高投标限价。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当投标单位出现异常低价时,投标单位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合同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调整为: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通过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以合同金额为依据计算担保金额,合同金额一亿元以上部分,担保金额为超出部分的*%),担保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具体以实际保函日期为准)。因工期延长、结算延期等原因需延长担保有效期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内容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