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山东东营蒲河~东四、永安~兖海***千伏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核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新建输电线路开断自*****永安站至*****东四站输电线路(永四线),至*****蒲河站至*****兖海站输电线路(蒲兖线),永四线、蒲兖线开断后,各引一回电缆,形成蒲河~东四、永安~兖海供电系统。本项目输电线路全长约*.**千米,其中双回路架空线路长约*.***,双回电缆路径长约*.****。项目同时拆除现有杆塔*基,新建杆塔**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的治理,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轻环境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现有环卫设施,施工废水全部自然蒸发,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人员及日常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拉运至指定地点依法合规处置;杆塔拆除后产生的废导线、废旧杆塔等送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处置。 (五)电磁环境。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严格落实《*****~*****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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