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3-31 00:00:00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电话:************,传真:************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四、****年*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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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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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望江县绿色食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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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市新城防腐清洗有限公司化学清洗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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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巨元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氢化二聚酸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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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十七罐区两台柴油罐改航煤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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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副产品氯化铝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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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潜山市河西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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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太湖方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单向拉伸聚酰亚胺薄膜宽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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