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2026-03-31
河南/商丘 质疑投诉
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河南/商丘-2026-03-3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商丘-2026-03-31 00:00:00
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商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 ||
| 二、项目名称: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商丘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一)项目第二标段(包)、第三标段(包)、第四标段(包)(三次)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霸州市汛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南孟镇中北岸村村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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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人河南星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第“五、货物清单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配备照明装置“制造商全称”,配备照明装置并非是霸州市蓝友救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制造,货物清单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仅填写为霸州市蓝友救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属于虚假响应。河南星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也能明确体现汽(柴)油机泵和配备照明装置分别是两个生产厂家,而招标文件中也明确要求“*、以上品牌,型号应如实填写,必须填写制造商全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给予河南星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废标处理。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商丘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