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号二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二期项目补充设计(城乡供水信息化)
服务要求:我方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设计专业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飞、温晓辉、刘玉兰(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元**.*%=*****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东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水利局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