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全监控系统(高信公司、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3-31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全监控系统(高信公司、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3-31 0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全监控系统(高信公司、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全监控系统(高信公司、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

*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全监控系统(高信公司、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问题*:招标文件合同模板中写明的付款方式,付款总比例为**%,不为***%,是否填写错误

回复*:招标文件**包合同模板更正为:

*.*.*交工/终验款

货物安装完成,经甲方、项目监理、业主验收合格,项目交工/终验完成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

问题*:此次招标设备质保为三年吗?

回复*:明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与合同模板中,此次招标设备质保期均为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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