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3-16 00:00:00
我单位拟开展****年度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现进行项目邀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本年度需完成龙湾区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该测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平原,范围涉及龙湾区的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及天河街道等街道,地面沉降监测面积约***平方公里。二等水准测量现有起算点*个、一级监测点*个、二级监测点**个,施测路线往返总长约*** **。*月底前需进行一次监测点全面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对新发现遭破坏的监测点进行选址补充最多不超过*个;**月底前完成施测任务并按时提供完整的测量数据和分析资料,并出具成果验收专家评审意见书。
三、项目实施期限:至****年**月底止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五、项目资质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
(*)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预审资格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止;
*、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文件原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
*、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七、项目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择优选取*家邀请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未受邀请的申请人,我单位将不做未通过的解释。
八、联系事项
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