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6-03-30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谷城县汉江湿地调蓄设施和排涝通道建设项目*** 总承包(招标编号:***************************)澄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如下内容: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执行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若设计变更对关键线路工期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属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调整工期。 *.承包人必须首先确保施工一线工人的工资发放,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 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号)、《关于全面推进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其他法律、法规和工程属地政府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按规定实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采用****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定额。 二、其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 年*月** 日* 时**分; 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 日* 时**分;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调整为:****年*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调整为:****年*月** 日。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补充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特此澄清! (*)招标人:谷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小南门街**号 联系人:龚泽浩 电 话:***********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湖北泓裕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号大学科技园办公楼*****室 联系人:阙鹏鹏 电话:*********** 电子邮件:/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