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五年)(2)信息披露
2026-03-31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五年)(2)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6-03-31 00:00:00
江西/上饶-2026-03-31 00:00:00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五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五年)(*) | ||
| 标的名称: |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二层,挂牌价*,***,***.**元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三层,挂牌价*,***,***.**元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一层,挂牌价*,***,***.**元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五年)(*),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智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智信资评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承租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向招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减免租金、解除合同。 *、本次拍租标的共三层,其中二层用途须为员工食堂,不得经营其它项目,一、三层用途可经营食堂、超市等。 *、食堂租赁期限为*年,整体优先,分层拍租,每层竞买保证金为**万元,整体拍租竞买保证金为**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承租人应在拍租成交后*日内交清第一年度拍卖成交价款(租金),并缴纳每层**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且履行全部义务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第*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赁到期前*个月交纳,以后年度租金缴纳办法以此类推。 *、本次租赁两层及以上(含两层)的装修免租期为*个月(不在合同租期内)。租赁一层的装修免租期为*个月(不在合同租期内),要求承租人对食堂装修做好排烟、排油等工作,确保其达标。 *、签订合同:拍租成交后**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标的交付:标的由招租方保管,成交后由招租方负责清场并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承租方。 *、承租人中途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中途解除合同或租赁到期时,固定装修、设备及设施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招租方不予补偿。 **、标的水电开户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承租方如确需转租,应至少提前 ** 日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次承租方的资质、经营方案等材料。经招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及安全责任。 **、本公告与租赁合同叙述不一致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拍卖成交。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
||
|
*.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承租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费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日内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 (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郑先生)***********(李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