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ZW)0000316中宁县应急管理局中宁县2026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宁县2026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的采购需求
2026-03-30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2026NCZ(ZW)0000316中宁县应急管理局中宁县2026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宁县2026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的采购需求
宁夏/银川-2026-03-30 00:00:00
公告全流程展示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中宁县****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中宁县****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主要是指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和交通设施等基础条件限制的),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说明.***
报价扣除优惠: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的,需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同一保险主体,只能由一家分公司参与。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 **********其他保险服务 中宁县****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 * ******.** 标的**其他保险服务: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中宁县****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预算金额:四标段:**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详见实施范围。 二、技术部分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中宁县****年投保政府救助社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计量单位:项 数量:* 实施范围:四标段:新堡镇。 *、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 政府救助保险方案 一、保险责任:发生以下保险事故属投标人进行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 (一)自然灾害救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下列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意外事故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下列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火灾、爆炸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四)精神病人伤人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五)附加地震救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震震级在里氏 *.***.*级之间的地震灾害,导致居民人身伤亡,对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对于伤亡居民的给付救助金的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特别说明:该保险方案保障内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标准等内容依据《政府扶贫救助保险条款》、《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政府救助保险条款》、《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地震救助责任保险条款 *》、《政府救助保险附加精神病人伤人救助条款》执行。 二、保险费金额要求: *、当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救助的,每人伤亡责任限额 ** 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 万元;火灾、爆炸救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按照每人伤亡责任限额 ** 万元,每人医疗限额 * 万元;附加地震救助责任人身伤亡保障限额每人 * 万元,医疗费用保障限额每人 * 万元;发生气体中毒、溺水、触电、坠落意外事故,按照每人责任限额的 **%赔偿。 *、本保险方案赔偿限额按下表执行: 保障项目责任限额 累计责任限额(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 元) 每人责任限额 每人伤亡责 任限额(万 元) 其中:每人医 疗用责任限额 (万元) 意外事故救助**** *** **** 自然灾害救助**** 火灾爆炸救助*** 精神病人伤人救助*** 附加地震救助责任*** 备注:本保单发生气体中毒、溺水、触电、坠落意外事故,按照每人责任限额的 **%赔偿。 (一)采购人在事故发生 * 小时之内通过中标人服务热线及时报知中标人, 最迟不超过 ** 小时。中标人在采购人报案后 * 小时内须赶到现场进行现场查勘。 (二)交通事故赔付的几种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受害一方无法得到赔偿的,中标人须启动救助保险,根据死亡人数,** 小时之内(不含节假日)先支付每人丧葬费*万元。经交警部门 ** 日无法侦破,未找到肇事者,中标人在接到交警部门出具的《逃逸案件未侦破通知书》** 个工作日内,根据死亡人数,支付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与丧葬费的差额部分。 *、如果责任方有其他商业保险,应该先启动责任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车险先行进行处理;责任方的保险赔付后,如果确实还需采购人救助的,经政府救助保险事故赔偿鉴定小组商议确定后,出具救助赔偿意见书。中标人接到救助赔偿意见书立即启动救助保险,进行救助赔偿。 *、如果责任方没有其他商业保险,采购人救助或者采购人有责任救助的,中标人根据死亡人数,** 小时之内(不含节假日)支付每人丧葬费 * 万元。后续需要采购人救助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救助赔偿意见书。中标人接到救助赔偿意见书后立即启动救助保险,赔付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与丧葬费的差额部分。 *、发生交通事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短时间内无法确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快速化解交通事故产生的矛盾,中标人须先行启动丧葬费救助,按死亡人数每人支付 * 万元;经交警部门侦查后仍然无法找到责任人的,需要采购人救助或者采购人有责任救助的,经政府救助保险事故赔偿鉴定小组商议确定后,出具救助赔偿意见书。中标人接到救助赔偿意见后立即启动救助保险,赔付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与丧葬费的差额部分。 (三)除交通事故救助以外,发生其它救助情形的事故需要采购人救助或者采购人有责任救助的,中标人根据死亡人数 ** 小时之内(不含节假日)支付每人丧葬费 * 万元,后续需要救助的,经政府救助保险事故赔偿鉴定小组商议确定后,出具救助赔偿意见书。中标人接到救助赔偿意见书后立即启动救助保险,赔付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与丧葬费的差额部分。 (四)采购人向中标人请求赔偿时,提交下列索赔材料: *、保险单; *、索赔申请书; *、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件公告、认定证明等; *、保险对象就医治疗的诊疗证明、病历(原件)及医疗费用原始单据;保险对象残疾的,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保险对象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 *、采购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五)保险事故救助情形启动后,采购人指定具体部门与事故发生地的中标人对接,事故发生地的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的保险赔偿款,由采购人自行支配。 三、免赔额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中标人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级以上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救助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救助对象实施的自残、自杀等故意行为。 (二)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中标人不负责赔偿: *、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或者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采购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赛事、集会等大型活动造成的人员伤亡,不属于中标人责任免除情形,中标人须进行保险赔偿。 四、基本要求 *、若中标人在保险期间有违反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保险公司赔款时效应设置合理。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投标人一旦中标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对以上要求作出达不到要求的实质性经济处罚承诺,未作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四标段).****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目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款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服务标准及要求响应情况 **.** 满足所有服务标准及要求的得**分。投标人服务标准及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分;加至满分为止。投标人服务标准及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服务方案 **.** *、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根据本项目保险特点提出服务宗旨、经营理念、总体设想、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民生赔案处理经验、民生项目承保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分。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实施思路清晰、经验丰富,满足采购人要求,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分;服务方案较全面、具有经验,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高的得 *分;服务方案较全面、具有经验,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分;服务方案不全面,经验欠缺,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分;不提供不得分。(**分) *、投标人提供保险方案,对项目的需求理解正确,方案设计合理,实施性好,便于项目实施,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强,保障范围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切实可行得**分;保险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保障范围某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可行得 * 分;保险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保障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基本可行得* 分;保险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差,保障范围与本项目要求差别较大的得 * 分;不提供不得分。(共 ** 分) *、投标人提供承保及理赔方案,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制定优质便捷的承保、理赔方案,对采购人实施管理本项目能起到切实可行作用的增值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丰富、措施具体、详细合理、切实可行,投保理赔程序清晰简便迅速,各类培训和增值服务丰富实用,安排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分;服务内容较充实:投保理赔程序规范,各类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可行性高的得 *分;服务内容较充实,投保理赔程序规范,各类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 *分;投保、理赔、培训等服务欠缺、不具有操作性的* 分;不提供不得分。(共 **分)
* 服务能力 **.** *、基层服务网络设置(** 分):投标人基层服务网络设置科学、合理、便捷,设立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科学合理、便捷快速、服务周到、及时专业,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 分;设立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便捷、合理,较满足项目 需求的得 * 分;设立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基本合理的得 * 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须提供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人员配备(* 分):为保证项目圆满完成、及时服务,投标人配备服务人员 **人(含)以上的得 * 分;** 人(含)以上的得 * 分;** 人以下的得 * 分;没有配备的不得分。(服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服务人员缴纳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证明文件,没有提供社会保障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车辆配置(* 分):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配备的查勘车辆最多数量为评审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参加投标的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配备车辆数量/评审基准值 ** 分。(须提供行驶证、固定资产调拨单等资料证明)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详细、具体、切实可行,明确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科学、专业、完善、便捷、合理、快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可行性强的得**分;售后服务及承诺较科学、专业、完善、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可行性高的得*分;售后服务及承诺较科学、专业、完善、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可行性一般的得 *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分;不提供不得分。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合计: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