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项目三网及信号覆盖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3-30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项目三网及信号覆盖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6-03-30 00:00:00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项目三网及信号覆盖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项目三网及信号覆盖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项目三网及信号覆盖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中云永腾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陆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元零捌分(¥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安高城市广场办***室

    采购人名称: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号信达银信广场*座**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号信达银信广场*座**楼,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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