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民生综合保险(第二次)的合同公告
2026-03-30
{prov} 中标结果
嘉定区民生综合保险(第二次)的合同公告
{prov}-2026-03-30 00:00:00
嘉定区民生综合保险(第二次)的合同公告
来源: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上海市嘉定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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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上海市嘉定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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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嘉定区民生综合保险(第二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嘉定区民生综合保险(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上海市嘉定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地址:嘉定区德富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伟()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号****室,**、**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定区民生综合保险(第二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万嘉定区户籍人口以及嘉定区持上海市居住证并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开展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和空中运行物坠落、溺水、触电、落入窨井导致的身故、残疾以及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和肾移植术)等理赔。为****名嘉定区户籍且**周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成员开展的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意外伤害、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和肾移植术)所导致的住院等理赔。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首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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