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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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坛石镇占村村****年共享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坛石镇占村村****年共享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年 | **.*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凝秀北路**号华达峰景大厦***)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逾期不予接受。资料费:***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凝秀北路**号华达峰景大厦***)。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址: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凝秀北路**号华达峰景大厦***)。
八、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江山市凝秀北路**号华达峰景大厦***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坛石镇占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占村村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坛石镇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坛石村清明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