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石室东部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30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石室东部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3-30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3-30 00:00:00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石室东部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石室东部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兴志力梦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八一路南段***号田园花篱*栋*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兴志力梦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餐饮服务 |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为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按时为学校教职工、学生提供品种丰富、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就餐环境干净卫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成交结果有效期*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资金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食堂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凯(采购人代表)、曾庆佑、唐旺、虞熙娅、刘旸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组***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向阳社区吴家祠社区*、*、*、*、**组
联系方式:雷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陈丹舸、谢熙、李秋湘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