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6-03-30 00:00:00
标题:关于公务用车采购的邀标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儋州市新州镇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现因工作需要,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拟将公务用车采购进行邀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车辆类型:国产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数量:*辆
*、预算金额:**万元/辆
*、主要参数:
能源类型:纯电
续航:≥*****
车身结构:***
三、有关要求
(一)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汽车销售经营范围 。
*. 所投车型必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 。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参加投标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材料送到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镇红旗街**号)。
(三)经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按招标申报表执行。
(四)中标结果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