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6-03-30 00:00:00
宁城县融媒体中心办公楼所属房产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融媒体中心委托,对所属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宁城县融媒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赵志武
住所:宁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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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年) |
竟租底价 (元/年) |
竟租保证金(元) |
竞价步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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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一楼、二楼、五楼设备机房、车库五间。 |
一楼办公场所面积:***.**㎡;二楼办公场所面积:***.*㎡;五楼设备机房(不改变现有状态)面积:**.**㎡;车库有五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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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二、产权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履行宁城县融媒体中心批准。宁城县信达房地产评估所出具了《宁城县融媒体中心所属位于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东侧一处房地产的市场租金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即:宁城县信达估字{****}第****号,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年*月**日。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承租方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除外)。
(二)承租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宁城县融媒体中心所属的融媒体中心房地产年租金市场价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承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承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宁城县融媒体中心提供的文书确定,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出租标的必须整体租赁,不得拆分租赁和竞价;出租房产只限用于办公;承租方工作作息时间按照出租方执行,不得扰乱出租方工作秩序;禁止转租;租赁物除主体损坏外,日常修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租赁结束后,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是否要求承租方对租赁物恢复原状。承租方无论是否拆除装修部分,出租方均对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因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无故不腾退房屋,无论承租方是否得到出租方腾退通知,届时承租方都有权进入房屋,且出租房间内所有物品均归出租方所有。
(四)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日内,需向出租方缴纳全额租金。
租金涵盖内容出租使用期间的水、电、暖及政府收取的其他费用。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地点: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东侧
联系人:陈凤国
电 话: ***********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宁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及缴款子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承租方按《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操作。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均应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竞租成功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购买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竞租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竞租成交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竞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竞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意向竞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向宁城县融媒体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号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浩滨
电话:************
发布单位: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
房地产评估报告.***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承诺函.****
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