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2026-03-30 22:58:04
大庆市城发河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打草船只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城发河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打草船只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发河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打草船只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打草船只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年 ,合同一年一签,一共*年,招标人对各中标人每年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则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期满时如中标人仍有关于招标人未办理完毕的事项等,合同履行期限应顺延至全部办结时止。
*.*服务地点:大庆市城发河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大庆市(主要为兰德湖、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明湖、燕都湖、乘风湖、新潮湖、青龙湖)等。
*.*采购预算:****年预算约**万, ****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含税等全部费用)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即各投标人在综合考虑各类服务单项价格(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后,以此为基准价报出一个综合下浮率(投标人只能报整数下浮率),成交后按基准价*(**下浮率)还原单项中标价格。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报价应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材料、工服、项目管理中各类消耗品的费用、管理佣金、税金、其它潜在的应由投标单位提供服务产生一切在承包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格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格供应商按照成交价格,在签订合同时,将机械设备基准价清单的单价进行还原,还原后的单价不保留小数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
*.*:入围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取前二家入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马力以上打草船至少*艘(*.船只为自有的可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船只为租赁的可提供租赁协议。*.提供船只说明书或能够证明船只马力数值的材料)。)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锁。
*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号中科创业园*座**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开标/评审时间:****年*月*日*:**
*.*开标/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号中科创业园*座**层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市城发河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萨尔图区经六路**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号中科创业园*座**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