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30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淮北-2026-03-30 00:00:00
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成交结果公告 **********
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文典阁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号高校三创园*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濉溪*永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服务范围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年**月**日

服务标准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 *********)附录*中招标 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烈山路与澥河路交叉口东***米

联系人: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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