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026-02-05
辽宁/盘锦 中标结果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辽宁/盘锦-2026-02-0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直方街检察院办公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春江街*号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每季度至少开展*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每季度至少开展*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每季度至少开展*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每半月至少开展*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 (*)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次。 (*)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负责办公区域、公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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