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3-30 00:00:00
****年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网上询价公告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项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档案前期处置及数字化工作。
由采购方指定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方组织验收,达到移交重庆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质量检查。对前期处置完成的档案及完成数字化加工的图像质量作质量检测,确保实体及电子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对前期处置完成的档案以及加工数据的验收方案和手段,保证采购方可以对档案加工过程的每个环节进度、质量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分批次对供应商质检后的扫描图像进行抽检。抽检率:按页抽检率不低于*% 。抽检图像要求:图像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能够清晰打印;抽检数据对应要求:档案目录数据完整正确且与扫描图像***%正确对应。抽检合格率:要求达到**% 。当抽检合格率低于**%时,成交供应商需对该批次档案扫描图像进行重新检查、修改,直到合格率达**%。合格率=合格的文件数/被抽检文件总数****%
*.验收归档。质检通过的数据及档案原件定期移交采购方验收归档。
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项目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以实际工作量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凭中标方开具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款项到中标方账户内。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暂缓支付,待中标方整改完成后再行支付。
*.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的服务期优于上述年限的,按实际承诺期限执行)。
*.售后服务
(*)电话咨询
中标方应当为采购方提供技术咨询电话,解答采购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采购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方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小时内解决的,应在**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方能够正常使用。
(*)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方需要继续由原中标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