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二期食堂设备(消毒设备+保温、保鲜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30
新疆/石河子 质疑投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二期食堂设备(消毒设备+保温、保鲜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石河子-202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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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二期食堂设备(消毒设备+保温、保鲜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兵团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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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兵********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二期食堂设备(消毒设备+保温、保鲜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方国福(北京)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办石兴大道南***号万科世博汇石四商务中心*座*层****房
被投诉人*:石河子大学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天山路**号小区**栋*楼(万达广场东侧)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辰昊)进行质疑,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年**月**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未获取“双门消毒柜”“*门热风循环消毒柜”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标供应商未获取“全自动取筷器(感应)”“全自动取勺器(感应)”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全自动取筷器(感应)”“全自动取勺器(感应)”中包含“密胺”产品,该产品生产制造商未获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代理机构质疑回复避重就轻,偷换概念。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不成立。鉴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兵团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