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3-30 00:00:00
繁昌经开区政府性项目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
-
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交易*.*数据交换用户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 **:**:**
-
提交用时:
*天*小时*分
-
-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项目名称 |
繁昌经开区政府性项目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经开区政府性项目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繁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巫竞先************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号楼*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尚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刘瑞元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服务期 |
总服务期暂定*年,其中单个项目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日历天内进场提供监理服务。(具体服务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合肥高新区小蜀山东路(望江西路*习友路)道排及附属工程监理;*.下塘镇规划南一路及红旗路建设项目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吕朝龙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服务期 |
总服务期暂定*年,其中单个项目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日历天内进场提供监理服务。(具体服务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繁昌区蟹矶山路(安定东路至峨溪河段)和富鑫西路(峨溪北路至红花山路北侧段)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繁昌区蟹矶山路(安定东路至峨溪河段)和富鑫西路(峨溪北路至红花山路北侧段)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三环路以西片区红花山路(弋江路*中江大道)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肖画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服务期 |
总服务期暂定*年,其中单个项目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日历天内进场提供监理服务。(具体服务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加分业绩:*.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标段监理。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江苏威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要求“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未填或填写不真实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未填写,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