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2026-JKFDES-F4003)
2026-03-30
天津 招标采购
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2026-JKFDES-F4003)
天津-2026-03-30 00:00:00
天津-2026-03-30 00:00:00
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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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我部需询价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部提供聘请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内容为满足我部就业务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或法律文书、帮助我部进行相关普法教育宣传、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等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方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供应商具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为*年以上,主办律师从事法律咨询工作*年以上。 (八)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项目主办律师执业证及所获荣誉相关资料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密封递交或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线下申领时,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资质预审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项目主办律师执业证及所获荣誉相关资料复印件; *.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截图。 以上所有纸质文件均需加盖公章,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全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或电话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二)经我方同意,服务期间可以更换同水平律师。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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