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3-30 00:00:00
项目名称 | 灵川县黄沙河(花江)全流域保护开发项目(灵田镇东田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栽植广州樱、凌霄、马尼拉草等绿化种植以及树池砌筑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秦文普(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玉林(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灵川县****年老旧小区(广西***核地质大队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标段 *、灵川县****年老旧小区(桂林建材陶瓷厂宿舍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桂青云(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员 | 唐卫军(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王映程(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员 | 戴力(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因以下原因被废标::营业执照中没有行政审 批的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依据** 否决条件**.*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 标准 的,故作否决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