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03-30 00:00:00
山东青云上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赁交易公告
山东青云上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山东青云上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赁
三、标的资产内容:
山东青云上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位于安丘市经济开发区齐鲁酒地大道***号,厂房、仓库、办公楼等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为:*#仓库****平方米、*#仓库****平方米、**#污水处理间****平方米,其中设备占用 ***㎡,实际可使用面积***㎡、*#配套办公楼****.**平方米),出租年限为*年,出租底价合计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竞买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山东青云上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 。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示之日起标的所在地:安丘市经济开发区齐鲁酒地大道***号联系电话:***********
七、网上竞价时间:
****年*月**日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公众号
九、其他情况说明
*、标的物经营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国家限制类或当地政府不鼓励的产业。
*、标的资产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展示期间到现场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疑问之处可咨询产权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了解,并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后果。
*、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产权交易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费用,然后携《成交通知书》到出租方处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将第一年的房屋租金(租金按年度交纳,后续租赁费用于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付清)及履约保证金(**万元)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无故逾期视为违约,将取消承租方资格,所交的竞买保证金等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全部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及安全环保责任人。标的须按要求依法使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因经营需要,需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提前报备至出租方处,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改造时应确保不会破坏厂房的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如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承担所有损失。
*、若因城市规划、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要停止租赁时,出租方据实结算房租并退回保证金;承租方收到退回的费用后,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清退厂房,逾期未搬离的物资,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置。
**、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出租方验收合格(配套设施处可靠运行状态)后,不计息退还。验收不合格,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承租方应当补齐差额。
产权交易机构联系电话:************/赵先生 ***********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