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3-30 00:00:00
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
*.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备案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唱响生态文明主旋律,深入开展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率、知晓率,为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备注:
*、计划采购货物为**类,合同总采购最高货值为**万元。
*、采购货物原则上在上述**种类选取,按实际需求数量进行采购,并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如有需要采购上述种类范围外的货物,则按市场价进行结算,款额在采购预算**万元内进行调剂。
*、响应单位报价包含供应货物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设计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服务开始时间以正式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五)付款方式
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按季度以实际交付的商品、服务数量结算,季度预留**%绩效考核金,待最后一个季度结算时进行绩效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标准,实际支付金额以结算数为准。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评选时间:****年*月*日
公示时间:待定
(七)评选办法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分数最高者为供应商。(详见评分表)
(八)注意事项
*、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情况时,则本次采购作废,并重新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采购文件必须对《****年广告物料年度制作项目评分表》的所有事项进行响应。
(九)资料报送
*.报送材料:报价表、案例(彩色打印,至少提供*个案例,提供的*个案例服务对象为不同单位)、验收承诺、服务承诺(包括产品维护、应急加班等报价方可以提供的一些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广东省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证明;
*.采购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一式一份);
*.采购文件为无效签署的,该采购文件在评标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
(十)联系事项
联系人:叶晓思 联系电话:************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