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单一来源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征求意见公示
2026-03-30
北京 招标采购
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单一来源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征求意见公示
北京-2026-03-30 00:00:00

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单一来源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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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采购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

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握北京市义务教育质量发展现状,精准把脉教育教学改革成效与提升方向,采购人拟于 ****年组织北京市**个区***所学校同步开展义务教育质量专项监测(涵盖*个学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月,教育部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年修订版)》(教督〔****〕*号),启动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简称教育部监测中心)具体实施,其制定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标准、规程、测量工具均由教育部监测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部监测中心是唯一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服务供应商。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年,北京市均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连续**年委托教育部监测中心对北京市协议区同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领域监测工作,教育部监测中心按照国家样本区标准负责为北京市各参测区域实施监测工作提供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并形成市级监测报告和参测区监测报告,为市区两级持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异议的方式: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北京市财政局有关部门。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 王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三条**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王娟

联系电话:***********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专家论证意见(*).***.***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其他附件;

(*) 专家论证意见(*).***.***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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