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3-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号*号楼一层****
中标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号*号楼一层**** | ****************** | ***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 | ***万元 | ***万元 | 完成****年*月*日至 ****年 *月**日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
完成****年*月*日至****年*月**日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宝清、高波、王启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号)为服务标准收费下浮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田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信和东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号*层***室
联系方式:安皓,***********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皓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