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海州区2024年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主体的公告
2026-03-30
江苏/连云港 招标采购
关于公开遴选海州区2024年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主体的公告
江苏/连云港-2026-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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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州区****年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 阅读次数: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海州区****年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连农复〔****〕***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稻麦、蔬菜全产业链科技示范推广体系,扶持粮食和蔬菜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助力粮食安全和蔬菜稳产保供。现计划遴选*个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即南部片区(涉及新坝镇、板浦镇、锦屏镇和宁海街道)建设粮食、蔬菜综合展示基地各*个;北部片区(涉及浦南镇和岗埠农场)建设粮食、蔬菜综合展示基地各*个。现将遴选展示基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经营主体持有效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承包主体*年内保持不变)等相关证件,经营权属清晰,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处罚记录,运营时间满*年以上。

*、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交通便利,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的条件,愿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配合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稻麦综合展示基地不低于***亩,蔬菜综合展示基地不低于***亩;生产设施配套完善,具备稳定的生产管理团队。

*、申报主体存在征信不良或涉及“大棚房”问题,一律不予受理。

二、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基地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负责技术人员,对每个品种示范、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应用进行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展示示范,综合示范基地需配置标志标牌,全年应用新技术模式不低于**项,并有明确的科技示范推广计划,具备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展示、农户培训的基础条件。

*、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区农业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填写《海州区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稻麦、蔬菜)经营主体申报表》;

*、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证明等复印件;

*、近一年单位(个人)信用报告及获得相关相关荣誉、认证材料(如有)。

*、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报材料需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要求准备材料,自愿申报。由所在镇街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主体资质与基础条件,经镇街人民政府加盖公章上报至区农业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赴申报基地实地查验及综合评分,将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初步拟定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经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审议无异议后,认定为我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给予公示三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监督评议。

五、申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向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地址

联系人:吴鹏冲,联系电话: *************

地 址:海州区朝阳西路***号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告。

  附件:海州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稻麦、蔬菜)经营主体申报表.****


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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