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27
上海 招标采购
2026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6-03-27 00:00:00

****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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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项目

    预算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静安区共享单车应急处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为建立健全静安区共享单车长效管理机制,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解决本区内因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造成的道路拥堵、重点点位大规模淤积、市民投诉量激增等问题,本区亟需建立一支专项共享单车应急处置的兜底队伍,保障大规模淤积、突发性及高影响事件下的街面秩序稳定。(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壹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秣陵路**号***会议室(详见公告附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磋商时间:****年*月*日 **:**(如有更改以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请做好采购云平台信息维护,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磋商地点:秣陵路**号***会议室。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 ** 认证证书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仅供参考)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地 址:汉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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