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苗庄镇苗枣村12.05亩土地经营权
2026-03-27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河区苗庄镇苗枣村12.05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6-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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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苗庄镇苗枣村**.**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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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苗枣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苗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苗庄镇苗枣村**.**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千元整,¥****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 *、承包期满后,任何地上物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面积为准*、该地块后续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 *、承包方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埋坟、栽植树木、砍伐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项目出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期限内需完成农作物收获,不允许耕种跨承包期期限以外农作物,否则发包方有权清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承包方必须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发包方,并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发包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重新组织发包,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且保证金概不退还。承包方逾期未缴纳承包费,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且承包押金概不退还。**、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至****年 ** 月 ** 日,不满 * 年按 *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流转 |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