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3-27
海南/省直辖县 招标采购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直辖县-2026-03-27 00:00:00

标题: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 发布日期:****年**月**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万宁市“信用+”

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拟遴选一家代理机构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工作内容

万宁市“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不得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本次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

建设费用为***.**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财政评审后为准。招标代理费计价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及琼价费管[****]***号)标准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五、报名及选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独密封的报价函并加盖密封章,报价函须写明招标代理费金额及计算方式明细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下浮率>**%则为无效报价,取消评选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的证明。

(三)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包含业绩汇总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四)提供近三月投档代理机构员工社保缴纳相关材料。

(五)“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加盖密封章,以现场形式递交材料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选聘办法

对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由我单位组织会议讨论,结合报名单位的报价、资质、业绩、信誉等综合条件择优确定项目代理单位。

七、报名及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至******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政府第二办公区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八、其他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中标价。

(二)遴选结果发布媒介: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煜

联系电话:********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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