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答疑1[{unit}]
2026-03-2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桃花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答疑1[{unit}]
安徽/合肥-2026-03-27 00:00:00
  • 桃花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答疑*

    发布时间 : **********

    桃花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答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页中“供应商人员资质”“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总厨、副厨)以外,具有以下任一证书的,每项证书仅可计分一次(满分*分)*.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生产安全负责人证书的得*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安全负责人证书,该项设置适用主体错误、食堂餐饮服务属性不匹配,属于不合理加分条件,排斥合格餐饮企业参与。

    *.证书适用范围错误,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安全负责人证书,主要适用于工业生产、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针对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管理;本项目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属于餐饮服务范畴,不适用该类证书。

    *.餐饮服务法定证书要求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号),食堂、餐饮服务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食品安全类证书上岗,这是餐饮服务合法合规经营的法定强制要求。

    *.招标文件条件设置不合理、不合法

    招标文件将应急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书强加于餐饮服务单位,既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也不具备实操性,导致具备合法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专业餐饮公司无法响应,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排斥他人。

    答:本条内容删除,即修改如下:

    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总厨、副厨)以外,具有以下任一证书的,每项证书仅可计分一次,本项最高得*分)

    *.具有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最多得*分);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最多得*分);

    *.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最多得*分);

    二、关于“其他人员”证书组合计分方式:比选文件第**页“其他人员”评分条款规定:“具有以下任一证书的,每项证书仅可计分一次(满分*分):*.具有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请问:若我公司提供*名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另提供*名持有营养配餐员证书的人员,该两名人员分别持有不同类别的证书,且不存在兼任情形,是否符合计分要求?如符合,是否应计*分?

    答:评审要求中为“每证书”仅可记分一次,请供应商参照本答疑第一条修改后的要求提供证书。若提供*名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另提供*名持有营养配餐员证书,该两名人员分别持有不同类别的证书,且不存在兼任情形,也仅可满足第*小项中的证书要求,可得*分。

    三、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查询核验要求:比选文件第**页注明确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经我公司了解,“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可查询的证书名称为“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实践中广泛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通常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无法在该国家级平台查询到。

    请问:若我公司提供由合法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且该证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的得分要求?若无法在该平台查询,是否会因此被认定为“提供不全”而不得分?

    或者我公司提供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答: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均符合本小项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还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网页截图;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无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网页截图。

    四、关于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人员资质”评分标准“其他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分。”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疑问:*、经查询,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中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这一类别(见下图),提供经“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是否认可?

    答:参照本答疑第三条要求执行。

    五、本项目初审要求中的“现场踏勘表”无需提供。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信息并及时查看。

    业主单位名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玉兰大道**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

    ****年**月**日

    企业介绍

    您的账号为“三证未合一”账号
    请您及时变更账号信息,提交最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无法继续使用该账号。
    ****年*月,经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公司)正式成立,为合肥市首家县级国有代理机构。内设建设工程部、政府采购部、产权交易部、综合管理部、造价管理部、信息技术部*个部门。现有员工**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人,占比**.**%,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一级造价工程师*人,二级造价工程师*人,一级建造师*人,招标师*人,一线代理工作人员具有**年以上代理工作经验的占比**%以上,人员流动性小。公司主要经营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管理及咨询,以及其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交易公司的成立,真正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服务、操作、监管”四分离,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提高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能力和效率。
        交易公司主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坚持服务为第一要务、发展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以打造 “全市一流、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家式”服务品牌为目标,为全县大建设前沿阵地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强化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紧扣公共资源交易新常态,尽可能地为公司员工提供学习政治、经济、业务工作等各个领域知识的机会。
        自公司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直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打造规范、廉洁、高效的招标环境,依法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先后完成安置点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环境保护、道排工程建设、土方工程建设、道路工程建设等一大批全县重点和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年均完成交易额逾**亿元,营收****万元以上,并先后荣获****、****、****年度肥西大建设先进集体、全省农村产权优秀案例、双拥合格单位、卫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等各项殊荣,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推进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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