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资产类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项目
结果公示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资产类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资产类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BOC-00017-20260120
三、采购内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资产类评估机构选型入围项目,聘请五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于授信客户(拟)抵质押我行的资产类押品等,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4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26年03月17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六、入围信息
入围单位1: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入围价格:资产:13%(折扣),机动车:1000.00元/辆(含税)
税率:6%
入围期限:2年。
服务时间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的,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项目酌情增加路途时间。特殊情况及疑难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评估执业规范,公平、公正地评估押品价值,并应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充分披露(准)押品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变现瑕疵(如司法诉讼、查封冻结、实物被转移至非所有权人所在的其他场所等)。
入围单位2:北京大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入围价格:资产:12%(折扣),机动车:300.00元/辆(含税)
税率:6%
入围期限:2年。
服务时间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的,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项目酌情增加路途时间。特殊情况及疑难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评估执业规范,公平、公正地评估押品价值,并应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充分披露(准)押品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变现瑕疵(如司法诉讼、查封冻结、实物被转移至非所有权人所在的其他场所等)。
入围单位3:河南英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入围价格:资产:13.5%(折扣),机动车:900.00元/辆(含税)
税率:6%
入围期限:2年。
服务时间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的,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项目酌情增加路途时间。特殊情况及疑难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评估执业规范,公平、公正地评估押品价值,并应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充分披露(准)押品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变现瑕疵(如司法诉讼、查封冻结、实物被转移至非所有权人所在的其他场所等)。
入围单位4:河南恒之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入围价格:资产:13.5%(折扣),机动车:1499.90元/辆(含税)
税率:6%
入围期限:2年。
服务时间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的,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项目酌情增加路途时间。特殊情况及疑难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评估执业规范,公平、公正地评估押品价值,并应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充分披露(准)押品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变现瑕疵(如司法诉讼、查封冻结、实物被转移至非所有权人所在的其他场所等)。
入围单位5:北京中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入围价格:资产:13.5%(折扣),机动车:911.60元/辆(含税)
税率:6%
入围期限:2年。
服务时间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的,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项目酌情增加路途时间。特殊情况及疑难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评估执业规范,公平、公正地评估押品价值,并应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充分披露(准)押品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变现瑕疵(如司法诉讼、查封冻结、实物被转移至非所有权人所在的其他场所等)。
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cn/)上进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008770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李罗丹、袁芙蓉、刘亚军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0371-67119025
电子邮件:hxzxzbba@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