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2026-03-27 00:00:00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线*****+***~*****+***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线*****+***~*****+***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线*****+***~*****+***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兴义公路管理局****线*****+***~*****+***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查意见》(黔交建设〔****〕**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公路局统筹解决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黔西南州普安县境内
*.*规模:****线*****+***~*****+***段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九峰村境内,该段全长*公里,为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设计时速为****/*,公路等级为二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级。
*.*合同估算价(元):********元
*.*计划工期(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公开选择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线*****+***~*****+***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具体范围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当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其他: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至少担任过*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指:灾害防治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应急抢通及恢复工程等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指:灾害防治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应急抢通及恢复工程等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安全负责人: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
*.*.*资金: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月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交易场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号
电话:*************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万峰大道与金水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号商务楼****室
联系人:陈亮、李博闻
电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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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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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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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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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月份)。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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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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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养护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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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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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至少担任过*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指:灾害防治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应急抢通及恢复工程等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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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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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指:灾害防治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应急抢通及恢复工程等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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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 |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 |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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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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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在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的贵州省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年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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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 *.以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约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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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及第**.*.*款约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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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或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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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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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评标价:***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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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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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位小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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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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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价 |
***分 评标价综合得分将根据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评标价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投标人信用得分(*) 其中: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分):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偏差率×***×**;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偏差率×***×**。 其中:**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投标人信用得分(*)根据投标人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 ①信用评价等级的引用 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应优先适用省公路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无贵州省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按*级对待。 ②信用得分**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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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辅助评标 |
*.**.*本次评标是否使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开展辅助评标。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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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通过第一信封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个,评标委员会应当终止本项目评标(即本项目流标)。 *、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或对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报价符合投标人须知第*.*.*款(*)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通知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类型。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或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不属于“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不属于“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该项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是否存在异常投标情形将进行重点核查,发现投标人存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列明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具体情形之一的,应当书面通知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作出书面解释说明。书面解释说明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提供书面解释说明材料的类型。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进行书面解释说明或提供的书面解释说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其投标不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验后,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或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形的,将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