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2025)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2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新都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2025)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3-27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3-27 00:00:00
新都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都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条“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完成且施工队伍进场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 **%”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完成且施工队伍进场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 **%”。 *、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香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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