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帆中心码头亮化改造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2026-03-27
山东/青岛 招标采购
奥帆中心码头亮化改造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山东/青岛-2026-03-27 00:00:00

公告名称: 奥帆中心码头亮化改造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奥帆中心码头亮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所在行政区域 山东省/青岛市/市辖区 采购模式 询比采购
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采购单位 青岛海旅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采购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代理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对奥帆中心火炬码头(*号、*号、*号)、奥帆帆码头、五四广场码头范围内的遮阳棚、岸线护栏及引桥进行亮化改造施工。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三年内(****年*月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如合同、协议等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开标时需提供承诺说明)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开启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开标时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为资格后审必备条件,开标时必须同时备齐(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视为有效),缺一不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公告开始时间 ********** **:** 售标开始时间 ********** **:**
售标截止时间 ********** **:**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 **:**
截标/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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