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27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6-03-27 00:00:00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马潭区****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伟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南三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二段峰泽天际大厦*座****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龙马潭区****年城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内容不合理。该条款本身设置不合理、不公平,加重成交供应商责任,存在权责划分不清、风险分配失衡问题,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予以纠正,撤销该不合理条款并重新规范采购文件。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内容不合理。该条款与招标文件已明确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权责失衡、变相转嫁成本、剥夺供应商合法权利的问题,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求予以纠正,撤销该不合理条款并重新规范采购文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