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2026-03-27
海南/三沙 变更澄清
(机器管招投标)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海南/三沙-2026-03-27 00:00:00

(机器管招投标)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作者:澄迈 来源: 澄迈 浏览次数:
摘要: (机器管招投标)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 澄迈县开标室*。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现做如下变更:

*、招标控制价补充综合单价分析表,现重新导入修改后的招标控制价生成招标文件上传。

*、招标文件 ** 第四条的第(*)项中提及的“拟派驻的关键岗位⼈员需与投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资、社保关系和住房公积⾦缴纳证明,且以上关系建立时间不少于*⽉。)”,该条款没有标明招标文件中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说明,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拟派驻的关键岗位⼈员需与投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资、社保关系和住房公积⾦缴纳证明(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转账记录;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

*、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不变。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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