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6〕13号)
2026-03-27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6〕13号)
天津-2026-03-2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园区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天弈智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兴盛园********室 

被投诉人:天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玉合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号*幢*** 

相关供应商:天津鲸驰卓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号海泰信息广场*座*****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函》不成立,应予撤销。以我司“获取超标文件之日”(****年**月**日)作为全部质疑的时效起算点,该认定完全错误。*.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构成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强制要求对软件“例句、词汇数量”等非核心指标提供“***及****双重认证”报告,且相关技术参数(如“≥*****个词汇组合”、“≥**个句式”)指向特定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影响采购结果。相关供应商*所提交的检测报告编号在官方渠道查询不到,真实性存疑。国家标准“********.*******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部分”内并无中标制造商产品说明书中具体的参数。*.招标文件对占总分**%的主观评分项(如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方案),仅设定“无瑕疵得满分,有瑕疵扣分”,未定义何为“瑕疵”及其具体扣分标准。 *.招标需求模式化、雷同化,涉嫌串通投标。本项目第一包《项目需求书》的技术框架、核心功能模块划分,特别是前述具有强烈排他性的具体参数(如“★”条款中“一项记忆应包含≥*****个不同的词汇组合”、“简单句应包含≥**个句式,≥*****个例句”等精确数值)与中标产品制造商中标或参与的众多同类项目存在高度相似性,且同样设置了必须提供***或***/****检测报告的强制性要求。 

(二)审查情况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不符合提起投诉的条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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