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鸡东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6-03-27
黑龙江/鸡西 招标采购
2026年鸡东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鸡西-2026-03-27 00:00:00

****年鸡东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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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年鸡东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鸡东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于****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鸡政批复[****]*号

主要建设内容

标段:****年东海镇新华村基础设施项目标段:****年东海镇发展村基础设施项目标段:****年哈达镇哈达村基础设施项目七标段:****年向阳镇红星村村内水泥路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备注

招标项目

*

标段:****年东海镇新华村基础设施项目标段:****年东海镇发展村基础设施项目标段:****年哈达镇哈达村基础设施项目七标段:****年向阳镇红星村村内水泥路项目

施工招标

公开招标

****年*月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证企相符,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无在建承诺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个月(***********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号)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标准员**人、材料员**人、机械员**人、劳务员**人、资料员**人,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个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需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并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执业标准》中施工现场执业实践最小年限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月*日至投标上传之日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以截图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截图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需提供承诺,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不配合管理,人员不到场等违法行为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主体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变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如超过变更比例或擅自更换人员由行管部门依法处罚,参建单位自行承担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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