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27
广西 变更澄清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2026-03-27 00:00:00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运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索引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内容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 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 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加盖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 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 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加盖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有特殊注明外,有签字或盖章要求的,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牵头人。

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如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字)

*******

递交时间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