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松洲街群防群治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27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其他松洲街群防群治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广州-2026-03-27 00:00:00

松洲街群防群治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 来源:松洲街 字体大小:

  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的委托,对松洲街群防群治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松洲街群防群治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元):***,***.**元

  四、采购数量:*项

  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服务期

松洲街群防群治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人民币**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包含但不限于授权经营、合作经营、加盟经营等方式的变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扫描以***版发送至**************@***.***,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号广州设计之都**南栋第**层**单元。

  九、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号广州设计之都**南栋第**层**单元。

  十一、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号广州设计之都**南栋第**层**单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二)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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