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零星地公共资源整合运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27
贵州/贵阳 中标结果
乌当区零星地公共资源整合运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贵阳-2026-03-27 00:00:00
乌当区零星地公共资源整合运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供应商

标段(包):乌当区零星地公共资源整合运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供应商(*家)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贵州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浮率** %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宏达基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浮率**.* %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浮率**.* %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乌当区零星地公共资源整合运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参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乌当区零星地公共资源整合运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会议,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就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至委托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陆兴豪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造]**************

中标候选人宏达基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就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至委托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张海鸥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造]**************

中标候选人: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的建筑工程造价下浮**.**%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及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就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至委托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罗文强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造]**************

中标候选人示期为****************,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投诉。

招标人:贵阳乌当东环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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