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175-177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27
{prov} 中标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175-177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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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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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 | *******.**元 | 上海东周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重庆南路***号****室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文化客厅办公用房租赁 | 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 | 供应商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可用和安全状态等具体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乐伟,袁媛,蔡宏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约定。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东周实业有限公司响应了本项目的要求,房屋权属清晰,报价合理,服务方案完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周家渡文化客厅位于浦东新区洪山路***号,由于周家渡辖区内用于办公的房源稀缺。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之规定,****年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租赁既毗邻我街道管辖范围又能满足政府部门集中管理需求的上海东周实业有限公司房源,作为辖区居民文化娱乐公共场所用房。房源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号,此安排既能充分利用辖区内现有资源,又能为采购方提供工作便利、大幅减少配套办公的二次投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家渡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洪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弄金领之都*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千千
电话:************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附件:



